2021年9月29日 星期三

杭州余杭区一美容店安排无健康证明员工为顾客服务受处罚

时间:2023-04-12 11:55:31来源 : 潇湘晨报


【资料图】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近日作出行政处罚,杭州余杭区径山镇菲菲美容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00元。

被处罚人:杭州余杭区径山镇菲菲美容店,经营者姓名:周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E

现已查明:

2023年03月24日,杭州余杭区径山镇菲菲美容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你单位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800.00元。

潇湘晨报综合

关键词:

(责任编辑:黄俊飞)

推荐内容

Back to Top